通告公告 | 當前所在位置:首 頁 —通告公告 |
老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落實特種設備安全主體責任的通告 |
為全面落實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主體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特向轄區內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告知如下: 1.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特種設備安全負總責。 2.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崗位安全責任制度,落實各級責任人員。 3.建立特種設備臺帳,逐臺按要求建立安全技術檔案。 4.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在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內,向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辦理使用登記,取得使用登記證書。登記標志應當置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5.嚴禁使用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 6.強化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并持證上崗。 7.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按要求進行定期校驗、檢修。 8.所購買或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由取得許可資質的合法單位制造、安裝、改造和修理。 9.按規定定期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養,發現故障或異常情況,應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電梯應由取得許可的安裝、改造、修理單位進行日常維護保養。 10.制定應對突發事件或者事故的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并定期演練。 11.自覺對本單位使用的所有特種設備開展隱患排查,建立隱患排查臺賬,切實消除安全隱患。 12.自覺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依法進行的安全監察及當地政府部門的安全檢查。 13.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特種設備使用的其他安全職責。
營口市老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